新华网上海频道7月3日消息:可的便利店一名店长,因职务侵占价值人民币16万余元的移动电话充值卡销售款和门店营业款4万余元,日前被闸北区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批准逮捕。
2006年初,犯罪嫌疑人赵珍通过朋友介绍,负责经营可的便利有限公司某门店。随后,她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利用担任店长的职务便利,采用销售不入账、钱款不上缴公司的手法,侵占价值人民币16万余元的移动电话充值卡销售款,用于个人日常开销,归还债务和弥补店内经营亏损等。
此外,赵珍还利用担任店长的职务便利,采用不缴或少缴当日营业款的手法,侵占门店营业款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