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在该市18个区试点部分外资商业项目审核。据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联合发布的通知称,除了特殊项目外,一般的外资商业项目及非商业企业增加分销项目的设立和变更均由上述区人民政府负责审核,出具批复并经市外资委发放批准证书。
据了解,这些特殊的项目包括:投资总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商业项目及按本市现行审核权限应由市外资委审核的非商业企业增加分销项目;涉及零售业务的项目;跨区设立分支机构的项目;应报商务部审批的项目。
目前,18个区已经做好了该项工作的准备。长宁区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为了做好商业项目审批管理工作,确保审批质量,该区外经委确定专人负责审核,并积极参加业务培训,熟悉商业项目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