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商务局获悉,今后我市的大中型商业网点建设将实现备案制度和听证制度。
我市大型零售网点将按照控制总量,合理布局,突出发展重点原则进行规划建设。新建、扩建、改建的大中型商业网点等符合我市商业网点规划的,在取得规划部门的规划审批后,其中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上的和批发市场、物流基地等在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以上的,报市商务局备案;商业网点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下的和批发市场、物流基地等在5000平方米以下的,报县区商务部门备案。
新建大型商业网点的选址以及城市新区开发、旧城更新过程中商业网点的规划布置,必须征求商务主管部门的意见。大中型商业网点建设,必要时由市商务局牵头组织听证会,有关部门应当将听证意见作为审批依据;对我市商业网点规划中未予配置和确需改变规划定点、规模、零售业态的大中型商业网点,必须召开听证会,在广泛听取市区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同业单位、社区组织、专家、消费者代表等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书面意见,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另外,我市还建立了大型零售网点的联席会议制度和商业网点、商品交易市场用地预留制度。